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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良贤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1/03/18 15:55

为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今天(18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有关情况。

 
 

《评价指南》从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实施、结果运用、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明确了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主要阐明了评什么、怎么评、谁来评等3个关键问题。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 学校 学生三个层面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围绕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针对评价中的问题细化了考查要点,如针对唯分数、唯升学的倾向,提出“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的考查要点;针对教师负担重问题,提出“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减轻校长、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的考查要点。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围绕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针对评价中的问题细化了考查要点,如针对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提出“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的考查要点;针对教师职业倦怠、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提出“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岗位晋升激励、绩效工资激励、关心爱护激励”的考查要点。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围绕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针对评价中的问题细化了考查要点,如针对少数学生理想信念缺失问题,提出“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立志听党话、跟党走,从小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志向”的考查要点;针对学生创新精神不足的问题,提出“有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有信息收集整合、综合分析运用能力,有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的考查要点。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 吕玉刚:学生发展质量是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学校办学质量是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三者以学生发展为基础,各有侧重、彼此协调、相互衔接,构成了系统完善的评价体系。引导地方党委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引导学校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义务教育,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强化过程评价 探索增值评价 健全综合评价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提出要优化评价方式,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合格程度的同时,关注其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进步程度,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如:提出“县域内学校办学质量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县域内学校间办学质量差异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的考查要点。

 

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关注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关注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学生,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如:提出“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积极参加学校兴趣小组社团活动,有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等科学兴趣特长”的考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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