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长治市上党区委批准,长治市上党区纪委监委对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侯青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侯青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丢弃党性原则,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心无戒惧,行无所止,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违纪问题与违法问题并存,涉嫌职务犯罪。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销毁凭证,匿名诬告;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节礼;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为攫取利益,超标准加收疫苗接种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
侯青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侯青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侯青芳简历
侯青芳,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山西陵川人,大专学历,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
1982年9月至1987年9月,长治县王坊乡人民政府干事;
1987年9月至1988年10月,长治县王坊乡人民政府科员;
1988年10月至1992年5月,中共长治县委党校教师;
1992年5月至1993年6月,长治县贾掌乡党委副书记;
1993年6月至1998年7月,长治县师庄乡党委副书记;
1998年7月至1999年2月,待安排;
1999年2月至2003年11月,长治县文化中心副主任;
2003年11月至2004年2月,待安排;
2004年2月至2005年6月,长治县林业局副局长;
2005年6月至2009年4月,长治县信访局局长;
2009年4月至2009年6月,待安排;
2009年6月至2016年12月,长治县疾控中心主任;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长治县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疾控中心主任;
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长治县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长治县卫计系统党委书记、卫计局局长;
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长治市上党区卫计系统党委书记、卫计局局长;
2019年3月至今,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