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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双塔农信社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罚30万,原理事长被警告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良贤

澎湃新闻记者 陈佩珍

2020-08-12 18:4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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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的罚单显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双塔农信社)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罚30万元。此外,朝阳银保监分局还开出了5张个人罚单,其中1张是对双塔农信社原理事长杨春雨的罚单,杨春雨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0年8月5日。
 
朝阳银保监分局对双塔农信社的罚单显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贷款“三查”不尽职。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罚款30万元。
 
贷款“三查”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方便银行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对杨春雨的个人罚单显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对双塔农信社贷款“三查”不尽职行为直接负责。朝阳银保监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警告并罚款5万元。
 
天眼查显示,今年2月13日,双塔农信社负责人发生变更,由杨春雨变更为张弢。
 
2015年8月12日,原朝阳监管分局对双塔农信社的一张罚单显示,双塔农信社的法定代表人是杨春雨。该罚单显示,双塔农信社因严重违反审慎性经营规则,违规发放贷款被罚款20万元。
 
另外4张个人罚单的对象是张健、许义、王学申和鲁春范。这4人的罚单显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均为对双塔农信社贷款“三查”不尽职行为直接负责。
 
朝阳银保监分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取消张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许义、王学申和鲁春范分别被警告并且罚款5万元。
 
双塔农信社成立于1997年08月29日,注册资本为867.3万元,目前法定代表人为张弢。
 
今年以来,双塔信用社有3家分支机构终止营业。分别为双塔信用社利民分社、振兴储蓄所和北门外储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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