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5日讯(记者 牛荷)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在采购药品中收受回扣88.57万元的原寻乌县南桥镇卫生院负责人、院长彭栋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记者梳理发现,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南华医药公司”)等企业牵涉其中。
判决书显示,2012年8月至2019年6月,彭栋梁在任寻乌县南桥镇卫生院负责人、院长期间,在采购药品过程中,交待南桥卫生院分管副院长及药房负责人采购邝海泉、谢某、赖某、黄某4人所代理的医药公司的药品,违反国家规定收受药品销售人邝海泉等4人所送的药品回扣共计88.57万元归个人所有。
法院一审判决,彭栋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对彭栋梁退出赃款人民币88.57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刑事判决书显示,赖某系江西仁济医药公司、江西康某医药公司、江西南华医药公司、赣州万某医药公司、江西厚德医药公司、赣州鹭燕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负责上述公司在寻乌的药品销售、配送、回款结算等业务。自2013年1月至2019年6月,赖某共计送给彭栋梁药品回扣10.55万元。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江西南华医药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反馈给领导之后再给予回复,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天眼查显示,江西南华医药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1.8亿元,王克勤为法定代表人。上药控股有限公司、江西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江西南华医药公司50%的股份,其中,上药控股有限公司是上海医药(SH:601607)全资子公司,江西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西南华医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等。
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近年来,江西南华医药公司曾因销售劣药、环保违规等问题被多次处罚。
2018年5月,因违规被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处1万元。
2018年9月,因销售劣药“紫杉醇注射液(批号1711171)”被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该批次的“紫杉醇注射液”20盒,没收销售劣药违法所得计人民币12.66万元,罚款13.64万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6.30万元。
2019年10月,因销售劣药“门冬氨酸钾镁注射液”被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283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