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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骑行电动车须戴头盔,多家共享公司正讨论“配盔”方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良贤

安徽商报

2020-05-0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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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其中“一盔”主要是要求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对此合肥不少市民提出疑问:骑共享电动车也需要戴头盔吗?答案是肯定的。4月28日记者从安徽交警总队获悉,骑电动车(含共享电动车)都需要戴头盔,否则会面临相应处罚。
 
骑共享电动车 无人戴头盔
 
4月28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南二环与潜山路西北角,随后十分钟内,有34位市民骑着电动车通过该路口,其中10位市民骑着自己买的电动车,另外24位市民则骑着共享电动车,10位骑自己电动车的人中,有2人戴了头盔,而24位共享电动车骑手则无一人戴头盔。
 
“以前骑车会戴头盔,后来主要是骑共享电动车了,就不戴了。”市民罗先生称,骑共享电动车就是图个出行便捷,“随时随地就能骑,可我不能随身带着头盔吧。”不过罗先生也表示,没有头盔确实不安全。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骑行者,他们均表示,如果骑共享电动车也要戴头盔的话,可能就不会再骑了,“不是摩托车,速度又不快,感觉没有必要戴头盔啊,随身带着也不好放,不是那么方便。”
 
6月1日起不戴头盔将被罚
 
骑共享电动车是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4月28日记者从安徽交警部门获悉,“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的“一盔”就是关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头盔,骑共享电动车,必须戴头盔。
 
据悉,交警部门在5月31日前将集中开展主题宣传,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6月1日至11月30日为劝导查纠阶段,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如何处罚?交警部门表示,相关法律中暂没有明确规定,我省处罚细则也尚未出台,目前考虑是以站岗执勤、学习教育、发朋友圈集赞等人性化处罚方式为主。
 
此外,交警部门还表示,将积极与共享电动车所属企业联系协商,建议企业完善头盔等配套设施。
 
多家共享公司正在讨论“配盔”方案
 
记者搜索发现,2019年,浙江部分地市哈啰共享单车已开始试行配套头盔,哈啰出行安徽区公共关系专员周健表示,安徽哈啰会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规定,接下来将通过车辆语音播报、APP弹窗等方式,呼吁用户佩戴安全帽。
 
“外地有尝试并测试配套头盔,但效果不好,丢失率较高。”周健表示,具体会有什么样的实施方案,目前企业也还在考虑中,力争确定一个政府、市民、企业都可以承受的解决方案。
 
青桔方面也表示,会积极响应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做好用户安全骑行、头盔佩戴的安全倡导,针对佩戴头盔骑行的配套措施已经在制定中,会配合政策细则的落地制定可行性方案。
 
汽车后排不系安全带也会被罚
 
针对“一盔一带”中的“一带”,交警部门表示,主要关注汽车驾乘人员是否使用安全带,尤其是后排乘车人员。
 
交警部门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汽车驾乘人员均需使用安全带,包括驾驶员、副驾驶以及后排乘车人员,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可处100元记2分的处罚,其余乘车人员不系安全带可处警告或罚款50元的处罚。
 
(原题为:《6月1日起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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