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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批准王清宪任山东省青岛市委书记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良贤

人民日报 2019-01-29 18:01:50
中央批准王清宪任山东省青岛市委书记

1月29日下午,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召开。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可宣读中央、省委关于青岛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任职的决定。中央批准王清宪同志任山东省青岛市委书记,免去张江汀同志的山东省青岛市委书记职务。

张江汀同志另有任用。

【简历】

王清宪,男,汉族,1963年7月生,河北永年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1979.09 南开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3.07 黑龙江日报社记者

1987.09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新闻业务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0.07 人民日报社经济部编辑、主任记者

1996.05 中国改革报社副总编辑(副司级)

2000.01 中国信息报社总编辑(其间:2000.09-2003.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系国民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4.09 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2006.02 山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2008.01 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应急办主任

2008.04 山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应急办主任

2011.01 晋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11.04 晋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其间:2012.03-2012.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3.02 运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13.03 运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其间:2014.06-2015.07主持市委工作)

2016.05 吕梁市委书记

2016.11 山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7.11 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8.04 山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8年4月)

(来源:大众日报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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