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押金难退即将成为历史。
近日,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等6部门联合印发《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共享汽车押金退还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共享单车押金退还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
这些年,共享汽车、共享单车迅速发展,在给民众带来便利的同时,押金问题一再引爆舆论,成为行业的一大痛点。个别共享单车企业因经营不善退市后,有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被排到了一千多万位,成千上万的消费者陷入押金被打了水漂的困境。
这一背景下,《办法》提出的一系列强有力的针对性举措,是一种必要的源头规范。
押金难退,不仅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实际上也是共享汽车、共享单车行业长期以来未能彻底解决的模式缺陷。可以想见,新政落地后,那些准备“空手套白狼”,从一开始就把盈利点放在用户押金上的投机者可以彻底断了念想。如此,也倒逼整个行业在盈利模式上进行创新。经历了前期的资本狂欢和野蛮生长阶段,共享汽车、共享单车行业也该重新洗牌了。新办法的出台,将加速这一过程,助力涤清行业泡沫。
当然,考虑到押金管理方式的变迁可能给一些企业带来压力,《办法》也为新规实施前收取的用户资金纳入管理设定了6个月的过渡期,这体现了规则执行的灵活性。同时,未“一刀切”完全禁止押金收取,也彰显出行业管理的包容审慎。
不过,鉴于此前各地对共享单车押金所要求的专款专用和“即还即退”原则执行得并不好,对于此次《办法》在落实过程中可能遭遇的不确定因素,相关部门也应该有足够的预判和应对举措,防止新规被架空或遭遇软抵制。
事实上,当前已有不少共享汽车、共享单车企业引入了“以信用代替押金”的模式,如与芝麻信用合作,对达到一定芝麻信用分数的用户免除押金。此种模式既免除了押金管理的风险,也加大了对消费者的约束力,对整个共享行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未来,这应是大势所趋。所以,在加强对押金管理规范的同时,也有必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真正实现“让信用代替押金”。
无论怎么创新,不能解决消费者权益“黑洞”的商业模式,都难以真正走远。“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真正落实后,必将推动共享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对经营企业和消费者来说将是共赢。当然,新规着眼的是防范层面,对于已经出现的押金难退问题,相关部门也应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