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审批设立基本要求将有调整。4月23日,南昌市教育局发布了《南昌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审批设立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专任教师不少于60人
◎校长要求
要有三年以上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须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其他校级领导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师资要求
专任教师不少于60人,师生比不低于1︰20。
◎投入资金要求
学校要有独立的校园、校舍,具有有效的产权证,建筑质量检测合格。校舍、设备达到设置标准后,学校开办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办学规模要求
班额在50人以下。
民办普通高级中学 不再设立24个班以下的高级中学
◎校长要求
正、副校长和教导主任要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小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从事高中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师资要求
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实验人员及工勤人员,其中专职教师占70%以上;教师学历在本科及以上,其中硕士以上学位的应占30%以上,且专任教师学科、年龄、职称、性别等结构合理,能满足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师生比不低于1︰12.5。
◎投入资金要求
校舍、设备达到设置标准后,学校开办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办学规模要求
适宜办学规模为24至48个班,班额不超过50人。原则上不再设立24个班以下的高级中学和规模过大的学校。
民办初级中学 专兼职教师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校长要求
正、副校长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中小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师资要求
学校要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实验人员和工勤人员,教师学历在本科以上;专职教师学科、年龄、职称、性别等结构合理,专职教师占70%以上;师生比不低于1︰13.5;所有教师均有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投入资金要求
校舍、设备达到设置标准后,城市学校办学启动资金在600万元以上,农村学校在400万元以上。
◎教学规模要求
独立设置的初中以12至30个班为宜,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以6至18个班为宜。班额在50人以下。
民办小学 专兼职教师要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校长要求
正、副校长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师资要求
学校要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小学教师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学科、年龄、职称、性别等结构合理,专职教师占70%以上;师生比不低于1︰19。
◎投入资金要求
校舍、设备达到设置标准后,城市学校办学启动资金在400万元以上,农村学校在200万元以上。
◎教学规模要求
完全小学适宜规模为6至36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适宜规模为6至24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
民办幼儿园 有犯罪记录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园长要求
园长、副园长应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并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